紧急!多地发布重要通告: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2021-08-23 11:01: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紧急!多地发布重要通告: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无故不接种疫苗者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中!

每经编辑:毕陆名

日前,河北涿州市、重庆大渡口区和忠县发布通告称,无故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河北一地通告:无故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据燕赵晚报8月22日报道,涿州市应对新冠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1日发布通告称,自8月21日起,未接种疫苗人员(12岁以下和经鉴定有禁忌症人员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故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图片来源:摄图网

通告表示,截至8月19日,该市已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疫苗114.92万剂次,接种48.37万人,未发生1例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市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1日起,未接种疫苗人员(12岁以下和经鉴定有禁忌症人员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养老院、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商超、影院、建筑工地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但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并严控相应人员赴外地出差等公务活动。

三、交通运输、医疗机构、宾馆饭店、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方可上岗(经鉴定有禁忌症人员除外)。

四、全市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而引发新冠肺炎感染扩散的,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个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重庆两地通告:无故不打疫苗将纳入区县诚信记录

8月20日,重庆市渝北区、大渡口区、忠县等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分别发布《通告》,将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联查。

《通告》称,对全区(县)办公楼宇、工矿企业、居民小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公安监所、景区景点、公园游园、车站码头、建筑工地、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快递物流、窗口服务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18周岁以上的进入人员开展“两码”联查工作。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相关信息,组织其就近尽快接种疫苗。未接种人员信息及时报属地乡镇(街道)。

其中,渝北区明确要求,对尚未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市民,登记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等相关信息,每日将收集到的人员名单信息报属地镇街,属地镇街将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动员其在2021年8月31日前就近接种。若因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或身体原因暂缓接种的人员,须出示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接种禁忌证明或暂缓接种证明。

《通告》要求,无接种禁忌症、暂缓接种证明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18周岁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区医疗机构住院病区(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上述规定的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暂缓接种证明而未接种的18周岁以上人员不得参加。

图片来源:摄图网

对于18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大渡口区和忠县规定,8月25日前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的纳入区(县)内个人诚信记录。

《通告》还对“追责”部分作了明确要求。其中,渝北区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执行或配合“两码”联查工作的单位、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大渡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要持续加强监督指导,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主体严肃追责;忠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要持续加强监督指导,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