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和指导酒类生产许可,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意见稿》明确要求白酒标签上不得标注“特供”、“特供”、“特用”、“特需”等字样。
关于白酒的“特供”,有业内专家表示,以前白酒公司确实生产过类似产品,但近年来市场逐渐规范,主流企业并未涉足。在新京报记者走访的几家超市,均未销售相关产品,在部分电商平台,记者也未发现有白酒品牌在其产品上明确标注“特供”“专供”“特殊用途”“特殊需要”等字样。然而,一些企业正在“边缘”尝试。在记者加入的一个酒类交流群中,有从业者声称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生产“某部门用酒”。在网上,一些企业还出售标有“内部特供酒”和“内部特供酒”字样的空酒瓶。
川菜战略智库首席专家王传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主流白酒企业基本不再有标有“特供”“专供”“特用”“特需”等字样的独家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白酒黄金十年(2003-2012年)”期间以特殊渠道方式出现的部分定制政策产品。
品牌管理专家、九都咨询董事长马飞也认为,过去葡萄酒行业的“特供”和“内供”较为普遍。近年来,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在监管,这已经少了很多。在这些产品中,有一些厂家试图制造以次充好的产品,而很多没有条形码的产品假装精良,只是为了提高价格。
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告诉新京报记者,“特供酒”概念的出现,本质上是利用了消费者对稀缺、有限产品的渴求这一消费心理。
根据一些业内人士的分析,现在还能看到的特供酒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于大部分酒没有保质期,在特殊历史时期生产的特供酒可能还存在于世界上;二是条例出台前,一些小酒厂打着独家使用的旗号生产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第三,最近生产的“老”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此外,一些犯罪团伙曾打着“特供”酒的旗号生产假酒,企图从中牟利。北京警方在2020年12月底开展打击制售假酒专项行动时,发现其中一个犯罪团伙利用其机构内部厨师的身份,向其朋友和老乡销售假酒(散装低端白酒)进行虚构的“特供”,另两人利用其烟酒店进行销售牟利。
记者注意到,早在8年前,有关部门就曾禁止生产“特供”酒。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审计、工商五部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或者授权使用标有“特供”“特供”字样的物品。2013年12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通知,要求白酒企业不得生产标有“特供”“特供”“特用”“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今年5月7日,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也在其官方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倡议书,要求杜绝和抵制以庆典为名进行商业炒作的营利活动,杜绝各种酒类产品申报“特供”等营销手段。具体来说,该提案直接提出
在蔡看来,《意见稿》年特供酒的禁令基本上不会对主流大型酒企产生太大影响,因为相关产品早已被这些企业淘汰,而对于一些中小作坊酒企,包括一些“擦边球”产品,这一强制性规定对于净化行业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预示着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将促进葡萄酒市场的规范运作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