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确定稳定生猪产能的措施,促进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三是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四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五是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六是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会议要求,各相关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实,国办加强督查。
业内人士指出,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有助于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积极调动创新活力,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司长许倞7月2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完善符合基础研究特点的评价和管理方式,营造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鼓励科研人员甘坐“冷板凳”,勇闯创新“无人区”。
“科研经费拨付过程简化,提升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自主性,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升科研人员待遇,有利于推动我国科研向更高层次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盘和林指出,科研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科学部分,其距离商用化有一定距离。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提升基础科学水平,推进科学技术发展。二是应用科学部分,其主要面向商用化。要着力通过推进产学研融合以及知识产权商用落地,进而提升科技人员研究投入的回报。“强化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科研经费改革要重点面向基础科学研究。”(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