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充分发挥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作用 保障流域“四水”安全

2021-09-29 10:29:00 来源:人民网

9月28日电“太湖是流域洪水集散地,是长三角地区水资源调配中心,是区域水生态、水环境的晴雨表。建立流域调度协调机制是维护太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手段,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7日,在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组长、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如是说。

太湖流域位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两大国家战略的交汇点,流域面积3.71万平方公里,人口6755万人,行政区划主要分属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城市化率达82%,以占全国不到0.4%的面积,养育了全国4%的人口,创造了全国近10%的GDP,是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集中、财富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太湖流域是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地势低平、水流缓慢,水工程众多,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是防范流域洪涝灾害、改善水资源与水环境条件、发挥工程减灾兴利综合效益的关键手段,对保障流域及区域“四水”(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李国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太湖治理工作。近年来,太湖流域各省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大力推进太湖治理,强化流域调度,成功抗御数次流域性洪水和严重干旱,及时应对多次太湖蓝藻暴发和突发水污染事件,流域水资源配置体系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系率先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相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太湖流域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李国英表示,太湖流域治理和调度工作尚存在许多新老问题亟需破解,各地各部门对太湖调度的诉求呈多样化、差异化,有些诉求存在相互矛盾,协调统一难度较大,亟需从国家层面建立统筹兼顾各种功能的调度协调机制。

据介绍,2021年4月,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赴太湖流域实地调研,研究形成《完善太湖治理协调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6月1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方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纳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并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立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调度协调组由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和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人民政府组成。调度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承担调度协调组具体工作。

9月27日,记者从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指出,调度协调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太湖调度相关的重大问题研究,统筹指导、协调太湖流域调度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决定有关事项;统筹考虑防洪、供水、水生态、水环境等多目标,协调省市间、部门间不同调度需求,优化不同时期太湖水位调控目标,推进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提出完善太湖流域多目标调度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环太湖、沿长江、沿杭州湾、东苕溪导流等水工程调度,促进流域、区域、城市多层级水工程调度协调有序;建立太湖流域涉水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省市间、部门间涉水信息共享。

随着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的成立,太湖治理和调度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下一步,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有效保障流域“四水”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国英表示,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实施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多目标统筹协调调度,有力支撑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从流域整体出发,加快完善流域工程体系,全面提升多目标调度的工程调控支撑能力。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形成以支流保干流、干流保湖体,以网状责任制倒逼一级保一级的水污染防治格局,保障太湖水质持续改善。

二是,要依法科学精细调度环太湖、沿长江、沿杭州湾等重要水工程,促进流域、区域、城市多层级水工程调度协调有序,实现多赢目标。要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着力破解制约流域多目标统筹协调优化调度的关键问题。

三是,要加快建设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太湖,为流域协调调度提供超前、快速、精准的决策支持。

“我们要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太湖健康生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共同建设安澜太湖、美丽太湖,让流域人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李国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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