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抓紧编报2022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根据“十四五”项目总体安排和项目成熟度等情况,合理有序申报年度投资计划,避免大起大落。地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项目2022年申报额度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十四五”剩余预计支持额度的30%以内。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可根据项目储备情况申报,力争提前完成相关任务。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每校申报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项目遴选原则还包括,要严格按照《“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要求,遴选符合支持范围、支持方向等要求的建设项目。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项目,要报送规模投资计划。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项目,报送具体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学校应为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纳入“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名单的学校。
另外,优先支持已开工、主体工程未完工的项目。2021年已安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优质医学院校、优质师范院校、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等类型的在建项目必须全部纳入。新开工项目必须前期工作成熟、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拟安排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要求,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尽快执行。前期工作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纳入申报范围。
在资金安排上,基础教育项目切块下达投资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项目按项目下达投资计划。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和限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突破。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严格防范由此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
通知还明确,各地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由高校主管部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统筹衔接。(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