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的有关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11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29件业务规则。相关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按照北交所与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的原则,对涉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持续监管、交易监管和市场综合管理等业务的相关规则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删除了与精选层相关的规定,以保障北交所开市后各项业务与规则的有序衔接。
鉴于北交所开市后,精选层发行审查工作将整体平移,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13件业务规则予以废止。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立足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和市场发展实际,持续评估优化各项制度安排,着力提升市场功能和活力,不断做活做强创新层和基础层,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