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电 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1月10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司司长吴志民表示,2021年12月,我国出台了湿地保护法,28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湿地保护法规,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实施方案,我国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四梁八柱”确立。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吴志民介绍道,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中国以全球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1/5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种需求,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湿地保护经历了摸清家底和夯实基础(1992—2003)、抢救性保护(2004—2015)、全面保护(2016—2021)三个阶段,随着湿地保护法出台,湿地保护将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阶段。”吴志民说。
谈及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年来湿地保护取得的主要成效,吴志民谈到,一是我国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备,2021年底出台湿地保护法,28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湿地保护法规。二是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中国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三是工程规划体系日益完善,200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陆续实施了三个五年期实施规划,中央政府累计投入198亿元,实施了4100多个工程项目,带动地方共同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四是调查监测体系初步形成,中国是全球首个完成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国家,国土三调正式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五是对外履约不断深化,中国作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和科技委员会主席,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开启了湿地保护法治化新征程。
吴志民表示,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全方位组织开展普法宣贯培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提高各级湿地工作者的履职能力,适时出台配套法规和制度政策,指导地方制修订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多措并举,保护和修复湿地,推动新时代湿地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