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电 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办法》正式实施后,是否会给公众存取款带来不便?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移动支付较为发达,流动中的现金占比较少,个人存取5万元及以上现金的情况并不多。同时,移动支付以及试点中的数字人民币等多元化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的生活所需,对于自然人客户存取款影响很小。
“《办法》并没有限制储户单笔存取款数额,只是在存取现金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汇时,需要增加一项程序:存款时填写资金来源、取款时填写资金用途,也未要求出具证明材料。”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是正当合法的来源、用途,按规定办理现金业务登记就可以,该规定对个人存取款便利程度影响很小。
记者梳理发现,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河北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以上,浙江个人存取款30万元以上要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当时央行即表示,大额现金管理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金并不受到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指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
“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三部门相关负责人今年1月份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现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往往被利用来进行洗钱、逃漏税等不法行为,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根据2016年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进行报告,报告要素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资金流向等;对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都应进行报告。
“此次公布的《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具体要求,并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补充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相关要求。”董希淼表示,《办法》有助于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打击非法的现金使用行为,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减少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董希淼指出,下一步,金融机构应完善业务流程,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监控能力,提升反洗钱水平。同时,要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妥善保管相关信息数据,做好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公众也要认识到,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是自己的义务,要做好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