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工信部发布的证券日报讯、《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明确一个集群就是位于县级区划内,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汇聚资源要素,高效协作网络,完善治理服务,核心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集群推进以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高供应链应变能力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撑能力为目标,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培育优秀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动态管理与精准服务相结合。
同时,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集群推进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发布认可标准,开展认可、监督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地方集群的培育工作,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地方集群的申请受理、初审、推荐、监测等日常工作。
指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集群培育:
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准确定位集群主导产业,强化链条、补充链条、延伸链条,畅通集群协同网络,提升专业配套能力,加强优质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型企业协调发展,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
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构建多层次集群创新平台,整合开放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推动集群与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机制,开展主导产业大中小企业集成创新和共性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标准制定。
推动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强新型集群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推广应用先进安全应急设备,建设资源共享和管理平台,提升集群数字化管理水平。引导集群企业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和评价指标,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标准和系统解决方案,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工业软件的融合应用,提升数字化转型水平。
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开展节能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