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立法驶入“快车道”,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提振市场主体的预期和信心
近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这意味着增值税立法驶入“快车道”。制定增值税法,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提振市场主体的预期和信心。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增值税是税收收入中的主要贡献者。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4871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三成左右,对保证我国税收收入稳定、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的意义重大,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此同时,因为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种,也是广大经营主体打交道最多的税种,纳税人覆盖绝大部分市场主体,其税率、税制的变化,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推进增值税立法进程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增值税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例如,2016年5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作用更加凸显;推动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变三档,分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些改革举措稳步推进,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加成熟的条件。
此次提请审议的增值税法草案共6章36条,对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对经营主体最为关注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核心税制要素,立法总体上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此前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在立法中充分体现,提升了税制的确定性和规范性。可以预期,增值税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增值税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夯实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推动高质量发展。
增值税立法还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一直积极推进税收立法工作,一系列税收暂行条例陆续上升为法律,烟叶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等税种立法通过并实施。截至目前,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2个完成了立法工作。完成增值税的立法工作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步,也是我国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有力实践。
增值税立法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税收政策是宏观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增值税经过数次改革,进一步简化了税制、减少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需要通过制度性安排继续巩固各类改革举措带来的积极成效,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增值税立法无疑为各类经营主体送上了“定心丸”。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增值税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同时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预留了制度空间。相信通过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及优化税制结构、完善退税减税降费等措施,将有效助力经济更加平稳健康运行。(晓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