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应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质效;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数字普惠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模式,是指运用数字技术为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群体提供个性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例如不断推出的小微贷、惠农贷、商户贷、新市民贷等各类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可以为前期无法获得贷款的个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新的选择。各地还纷纷出台惠民保险产品,投保不限制病史,理赔扩展到医保目录之外,为因病拒保人群和老年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等等。可见,普惠金融借助数字技术优势走向传统金融的服务盲区,提升了服务的便利性、普及性、可得性,推动了小微企业、“三农”、民生等领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4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速约25%,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4万亿元,较2023年初增长18.58%;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在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2016年,我国推动并参与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国际经验。不久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科学分析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样强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然而,数字普惠金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传统金融相比,普惠金融服务客群相对下沉,金融机构难以全面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数字化方式的违约成本较低,恶意违约概率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出现技术故障或安全漏洞,可能会造成消费者信息泄露;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小额分散,加之发展模式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存在滞后性,监管难度加大;等等。打造数字普惠金融健康生态,推动其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参与、多措并举。
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质效。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突破原有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将普惠金融向偏远地区延伸,提升服务覆盖面。以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实体经济发展为依托,借助数字技术搭建线上场景,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畅通融资渠道,满足普惠金融领域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提供延伸产业链的金融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数字普惠金融体系。
提升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保障金融交易安全。金融机构要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动态风险管理体系,推动持续性、全流程风险管控,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发挥数据价值,为普惠金融服务群体精准画像,加强信用审核、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定期检测和升级系统,保障金融交易安全。
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数字普惠金融差异化监管机制,加强金融平台引导和管控,避免过度同质化竞争和市场垄断。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开展智慧监管,维护数字普惠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数字普惠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内部规范和准则,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保障普惠金融市场稳定。(刘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