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贾康:要实现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前提是平衡好房东和租客双方利益

2021-09-09 17:25:00 来源:时代周报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有关调查显示,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居住。租金付得起的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就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问题。”8月3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指出,各级政府应该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9月1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过去几年,管理部门一直在全面推进“租售并举”住房改革。租房,恰是满足“住有所居”的主要供给方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长租房,可认为是希望通过规则制度的设立,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优化实现长租。”贾康称。

年轻人租房是非常突出的现实问题

时代周报:如何看待《通知》关于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的表述?

贾康:首先,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管理措施,并且清楚规定了“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这样一个量值。第二,过去几年,管理部门一直在全面推进住房的“租售并举”改革。租房,恰是满足“住有所居”的主要供给方式之一。

时代周报:根据克而瑞数据,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55城租金水平达到年内峰值为33.96元/平米/月,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9.90%。如果按照“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去执行,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房东有所影响?

贾康:租房市场的业主,是“在商言商”的,从这一定位看,如果可以有更高的房租,为什么不实现呢?所以这方面也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市场房源供不应求情况下,不排除房东会通过补充协议,去规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这个举措。

时代周报: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还是没有实质性解决。结合国外,有没有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尽可能地平衡好房东和租房者的利益?

贾康:在国外,也有类似的运用行政手段的例子,前提是整个市场的供给相对充裕,在这个基础上再去规范房东的行为。如果只是限制涨幅不能超过5%,但未解决房源的较充分供给,也不能有效处理好整体调控目标实现问题。

时代周报:今年以来,国家部委针对租房市场接连发声,如何看待这一信号?

贾康:第一是按照中央要求,注重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同时也是回应老百姓的关切,毕竟现在中心城市区域年轻人租房问题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现实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及长租房。过去这种长租房的痛点是什么?就是房东动不动就要涨房租,老百姓住进去,心里也不踏实。这次将长租房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认为是希望通过制度规则的设立与完善,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优化实现长租。比如,国际上的经验是市民租房以后,几年内房东是不能轻易涨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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