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
通知显示,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可纳入住房公积金范围的项目有两类:一是危旧房改造项目;二是与住房直接相关的建筑体改造项目。已签订购房协议的物业业主、公房租户、配偶、父母及1、2组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
危房改造项目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范围,危房产权人或购买改建房屋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用于旧房改造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还款能力和缴存年限以及用于抵押的房地产评估价值确定的额度的80%,最高不得超过70万元。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个人负担的房改危房建设总额的10%。住房重建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住房重建贷款实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担保方式、住房评估、相关贷款条件和办理程序参照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缴存限额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原则上支取限额以该套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按当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确定的应付总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