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经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府规〔2018〕12号)已完成阶段性调控任务,予以废止。
据悉,哈尔滨此前已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实施区域限售政策,取消主城区六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建设单位签订网签合同备案信息的注销权限。凡新购商品房,自该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判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房。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还提到,要加强土地供应,改善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