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消息,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天上午(3月30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被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在明确“群租”、“黑中介”、哄抬房租、监管长租公寓等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政府整体住房供应、农村住房租赁管理和社会风险控制。
消息称,在明确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规定市住建部门应当加强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保持租赁价格稳定,突出底线应对和联动调控,为政府采取及时合理的价格干预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