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从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提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非衢州户籍居民家庭、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规定,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中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已出让地块中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制出售,除非土地出让公告中有特别约定。
此外,《通知》还提到,完善住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公告中对预售规模有特别约定外,申请预售商品房(含联排别墅)的每期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万平方米;其中,申请预售纯联排别墅,每期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