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收紧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包括超额租金和押金

2022-04-13 10:3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12日电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和规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倡导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超额租金和押金将纳入监管。

要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通过该账户代收代缴租金和保证金。受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应与广州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并按约定履行监管义务。

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双方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定金的,定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租赁业务主体从事非自有住房的,单次收租金超过3个月或者单次收押金超过1个月的,将超额收租金和押金纳入监管,但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押金的期限与向房屋所有权人缴纳租金和押金的期限一致的除外。

除了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知》还从从业人员管理、房源信息管理、租赁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网络平台责任等九个方面整顿和规范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住房租赁从业主体不得以租金优惠为名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赁贷款相关内容。金融机构应当依据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发放住房租赁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相匹配,贷款资金应记入借款人账户。

在强化网络平台责任方面,具有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功能的网络信息平台应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发布出租房屋信息时,应当核实发布者身份和房屋验证码,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房屋验证码。未履行主体和房屋信息核实发布责任的,由网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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