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从天津住建委官网获悉,天津市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实行银行托管模式的通知》号(以下简称《通知》)。
提出,自2022年5月15日起,天津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模式。
天津住建委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的10家商业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房屋交易当事人选择接受托管银行资金托管服务的,应当选择上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天津住建委明确,交易双方即买卖双方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托管银行的资金托管服务。接受托管服务,交易双方自行选择托管银行并签署《通知》,托管银行将对存量房交易资金进行监管。选择自有交易资金托管的,托管商业银行在过户登记审批后,即产权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贷款资金也是托管的,托管银行会在贷款获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