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仅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自住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变。
6月15日,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仅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自住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