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职工家庭无房,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杭州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其中,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和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是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无住房过户记录,以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核对记录为准;非住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
明确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提高20%的具体金额为:职工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杭州、桐庐、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杭州120万元,桐庐96万元,淳安、建德市84万元。本次贷款额度浮动政策不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叠加。
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上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屋网上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签订合同的,适用原贷款额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