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很明显,阶段性降比或缓缴政策将继续执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可降至每个单位和职工最低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明确了延期贷款不会逾期。受疫情影响,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行申请。经中心认定后,可以不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已提交的进行调整。逾期处理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通知》明确,员工租房需求有保障。将本市行政区域内未拥有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