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根据咸宁发布的消息,6月22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财政局、市国税局咸宁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咸宁市购房最高财政补贴10万元。
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90(含)以下每套补贴10000元;购买90以上每套补贴2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每套额外补助0.5万元,三孩家庭每套额外补助1万元。
在咸宁,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全日制大专、高级工,首次就业,两年内创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住房补贴。
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居民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在咸宁买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在购买自有住房时提取余额的,还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账户预留100元)。
也调整了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调整为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