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据河南省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消息,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非济源籍农民工在济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济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按照本市户籍职工同等条件和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均为20%。具有农村土地划拨性质的自建房暂不计入家庭住房总数。
此外,《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一方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在综合考虑存款账户余额、存款时间、还款能力、总房价等因素的前提下,具体贷款金额仍按原方式计算。
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至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收取首付款,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现需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通知》同时提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贷速度,降低贷款利率。2023年5月31日前,如果出现房贷违约现象,本息偿还可延期最长一年。银行不会向法院申请对违约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银行已申请执行的,在征得银行同意后,法院暂不采取拍卖或变卖的处置措施。房贷中断不纳入个人征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