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程楠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限购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销售。
除上述调整外,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核定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明确,除限购区域外,东莞其他区域暂停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房时,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