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据“江山发布”消息,7月12日,江山市房地产市场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首套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明确,个人在本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按照已缴纳契税金额的80%给予补贴;个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已缴纳契税金额的64%给予补贴。以上补贴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成部分为限,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此外,个人在本市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元/平方米;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144平方米(含)的,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对非本市户籍个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套的补贴。个人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户籍在建成区外农村)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万元/套。
《通知》还提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100元/m2补贴;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上述家庭应为江山市常住人口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