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丽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三项措施: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三孩家庭不列入轮候名单,优先考虑。三孩家庭市场出租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所指的三孩家庭是指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同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以生育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7月22日,丽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新时代进一步落实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规定,在丽水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的AB类高层次人才,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在丽水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自用住房的CD类、E类博士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上浮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