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从《浏阳住建报》获悉,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八项措施。
其中《措施》规定: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商品房合同,缴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发放购房补贴。
同时,根据《浏阳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工程若干政策(试行)》号文件(刘发〔2022〕17号),对企业认定的专业人才,按照A类100万元、B类40万元、C类20万元、D类8万元、E类6万元、F类3万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对党政机关引进的博士(高级职称)在刘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教育卫生系统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刘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根据人才类型给予2-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成交价格。
《措施》还提出支持非住宅有序拆迁。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办公非住宅(不含工业地产和二手房非住宅),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契税缴纳和物业维修基金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作为开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