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表示,重新使用抵押品并重新抵押客户资产可能会导致金融稳定性问题。研究显示,尽管存在潜在的好处,例如与股票和其他证券的多头和空头头寸相关的成本降低,但可能会出现其他问题。
具体而言,FSB建议,如果中间人面临破产,客户资产的再抵押可能会阻碍客户迅速获取其证券。
因此,根据研究,当客户资产没有得到适当的隔离,或者出现可用证券的权利冲突时,问题也可能发生。
根据破产制度,这可能使资产在破产程序中仍然“冻结”。
监管机构还概述了通过使用其客户提供的抵押品进行担保融资交易,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使用再抵押来降低融资成本,为客户的活动提供融资,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杠杆率。
此外,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允许给定的抵押品池构成更大的证券融资交易集合并在衍生品交易中重新用作保证金来实现杠杆作用。
根据该报告,通过抵押品重新使用的大量杠杆可能会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影响。
“证券融资交易条例”(SFTR)旨在提高抵押品再利用的透明度,因为金融危机导致抵押品再利用率下降。
根据SFTR,公司必须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和协议,允许重新使用抵押品。
此外,客户必须充分了解抵押品重复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报告义务将要求公司建立新的系统和流程,这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