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工作人员报告已经发布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可以收紧认可投资者的资格标准及其投资对冲基金或结构性产品等私募基金的能力。
目前,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总净值超过100万美元的任何个人都有资格成为合格投资者,使他们有资格将资金分配给私募基金。但是,“多德 - 弗兰克法案”第413(b)(2)(A)条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每四年重新评估一名认可投资者的定义。201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选择将投资者主要住所的价值从净值计算中排除。
工作人员报告中的建议包括保留现有收入和净值阈值,尽管个人受到投资限制,或创建新的通货膨胀调整后收入和净值阈值,不受投资限制。将认可的投资者门槛与通胀趋势保持一致将使监管机构放心,因为在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门槛未能考虑到通货膨胀。
然而,这可能会使较小的初创对冲基金变得更加困难。这些经理中的许多经常在将其业务制度化之前依赖来自家人和朋友的种子资本。通过更严格的净值和收入门槛使这种种子资本枯竭可能会阻碍这些管理者筹集资金的能力。
JOBS(Jump-starts Our Start Start-ups)法案的通过,允许对冲基金和其他私人基金公开营销和宣传他们的业务,这是另一个监管机制,其背后是增强了认可投资者的资格标准。
一些政策制定者和消费者团体警告说,根据JOBS法案,一些投资者可能容易受到欺诈。实际上 - 然而,很少有对冲基金利用JOBS法案。国际律师事务所Seward&Kissel进行的一项对冲基金调查发现,没有一位经理利用JOBS法案下的宽松营销和广告规则。
由于严格的不良行为人规则和额外的报告义务,许多对冲基金一直不愿意接受JOBS法案。JOBS法案与欧盟(EU)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之间存在监管套利的风险,该指令禁止公司进入欧盟成员国,除非他们遵守当地的国家私人配售制度(NPPRs)或成为完全合规的另类投资基金经理(AIFM)。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其他建议包括允许具有某些专业证书的个人有资格成为合格投资者。例如,这可能包括银行家,律师或审计师。该工作人员报告还称,“知识渊博的私人资金雇员”也有资格成为认可的投资者。该报告补充说,通过“认可投资者考试”的个人可能符合资格。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现在正在就是否应该改变认可投资者的定义征求公众意见。没有提供评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