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议会与欧洲理事会达成协议之后,新的泛欧证券监管机构有权支配国家监管机构的计划于9月2日更加接近。该协议为在2011年1月之前建立针对欧洲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新监管结构铺平了道路。但是,该协议必须首先在9月7日获得欧洲理事会的批准,并由欧洲成员投票通过议会(MEP)在本月晚些时候。
单一市场欧洲专员Michel Barnier对该协议表示欢迎,因为该协议将财务监管提升到了欧洲的新水平。
“金融公司和市场大多在欧洲范围内运作,我们现在将拥有四个坚实的机构来监控宏观经济金融风险并监督金融市场,银行和保险公司。这些主管部门将能够从国家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的现场专业知识中受益,并在欧洲范围内提出任何必要的措施。”
Barnier补充说,欧洲委员会将在未来几天内根据新当局的权力提出有关衍生品和卖空的立法。
经过后续表决,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将监督三个新的欧盟监管机构(ESA)–包括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ESMA)–该监管机构将与国家监管机构合作,以确保对跨境金融机构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根据欧洲议会发表的一份声明,如果在国家一级无法达成协议,欧空局也将能够对金融机构施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或施加监管决定。
对于证券业而言,这意味着负责协调和协调欧洲证券监管的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将由能够强制遵守MiFID和相关法规的机构取代。 。新的监管机构将监督国家监管机构如何履行欧盟法律规定的义务,并将能够调查特定的机构或活动,以评估它们对整个欧洲金融市场构成的风险。
欧洲议会议员还获得了一项条款,要求欧洲委员会每三年报告一次是否需要扩展ESA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