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上半年,银保监会系统对32位银行业从业人员申任职资格不予核准(以批复公布日期为准),涉及26家银行业机构,其中国有行3家、股份行1家、城商行2家、农信社与农商行14家、村镇银行4家、外资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1家。从岗位来看,被否任职资格申请涉及岗位多为董事、理事。具体来看,19位申请人拟担任董事、理事岗位,占比近六成;11位申请人拟担任银行行长、副行长、农信社副主任等高级管理层岗位;另有2位申请人拟担任银行内的某部门负责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与《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的相关条款规定,中资商业银行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层拟任人,应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共8项基本条件。据统计,上半年共有18位申请人因不满足上述某一项或多项基本条件而被否决任职资格,占比达56%。
在这之中,申请人不具备“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是出现最多的被否原因,共10人的任职资格因此未获核准,占上半年银保监系统不予核准任职资格总数的31%。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拟任董事靳晓丽与王丽波、博乐农村商业银行拟任独立董事张成与董事张玉党、邮储银行奎屯市北京西路支行拟任行长夏春玲、农业银行尖扎县支行拟任行长孙小伟等,均因此而被银保监系统否决任职资格申请。
而在对履职能力要求之外,过往从业记录是否良好也是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层拟任人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上半年,6人因不具备“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而未被核准任职资格。值得注意的是,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拟任副行长刘向东与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任副主任孟兆东因具备“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情形,按上述实施办法均被视同为不具备“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任职资格均未被核准。
另外,在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特定岗位,监管部门要求拟任人还应满足额外条件,不具备者,亦会被否决任职资格申请。例如,陕西眉县泰隆村镇银行拟任董事陈永军因不具备“五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理事)职责的工作经历”; 翁牛特立农村镇银行拟任独立董事刘洋因不具备“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任职资格均被否。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上半年5人因未通过任职资格考试或任职资格考察谈话而被否决任职资格申请,包括邮储银行西安北关支行行长杨柳、工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行长黄红波、山西盂县农商银行行长李玉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