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了一张比较少见的罚单。7月19日,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这也是年内唯一一张以此为处罚缘由的罚单。另据财经网金融梳理,近2年来,除去年焦作中旅银行因同样事由被罚20万外,银保监系统中再无其他相关处罚记录。
这张罚单的“罕见”,与监管部门的严格管控密不可分。而财经网金融注意到,自去年中行原油宝事件发生后,银行业对于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也更为谨慎,与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相关的期货、贵金属、外汇等有关业务都受到了银行的严格管控。
7月5日,邮储银行公告称,近期贵金属市场价格持续波动,代理贵金属业务交易风险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将暂停包括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全渠道的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业务的现货实盘类新开户交易,已开户的客户将不受影响。
实际上,对贵金属业务进行调整管控的不止邮储银行一家。据悉,年内,已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发布贵金属业务调整公告,对贵金属业务的限制措施包括调整风险等级、交易起点、持仓限额、暂停开仓交易、集中解约等。
在银行收紧贵金属业务后,近期有银行对外汇交易业务也进行调整。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账户外汇业务的通告》称,将于2021年8月15日对账户外汇业务规则和交易系统进行调整,将账户外汇产品的风险级别调整为第5级(R5),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要求调整为进取型(C5)等。
目前看来,一众银行都在市场出现波动、存在交易风险时针对衍生品等业务下发风险提示或者管控通知,从而进行风险规避。
对此,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对财经网金融介绍称,近两年国内外金融形势越来越复杂。在此背景下,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思路起到主导作用,因此对于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的是一种审批制,如果未经批准,银行不能展开类似之前的创新试点。随着监管态度的根本转变,一些银行违规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便会受到银保监会的处罚。
银行之所以对相关产品如此紧张,与其收益大、风险高的产品特点紧密相关。
王红英认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经济周期风险、操作性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此外金融衍生品人才储备不足,以及风险控制能力有限也会带来较大的风险。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也表示,金融衍生品产品设计初衷是市场主体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有助于市场风险定价和价格发现;一方面,如果投资者将衍生品作为投机、炒作工具,可能导致高杠杆风险,尤其是在市场遭遇极端事件冲击或剧烈波动时候;二是金融衍生品工具能帮助个体投资者分散风险,但并未减少整体金融体系的风险,一旦金融衍生品过度滥用可能增加系统性风险暴露可能。
“金融产品创新还是需要回归产品设计本源,企业应该让金融衍生品工具回归‘风险中性’,聚焦自身主业,避免利用衍生品投机炒汇损失。”周茂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