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案|银行退休员工“再就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亿元

2021-07-21 17:54:00 来源:财经网

监管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犯罪的现象一直保持高度重视。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推进员工行为管控,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事实上,不仅是金融机构的在职员工,退休员工也会因为熟悉业务流程等原因,成为犯罪活动的常客。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判决文书,当事人便是建设银行退休员工高同岭,通过其控制的友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友信投资”)非法集资近1.4亿元,集资人数达590人,成为近期披露的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占用员工银行卡 叔侄合作培训业务员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判决书显示,建设银行退休员工高同岭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3年4月,已经从建行退休的高同岭成立鹿泉市玉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后更名成石家庄市鹿泉区友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在公司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高同岭通过向社会宣传,许以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将吸收的资金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鼎力担保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出借给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盾威运钞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吸收资金和出借资金的过程,都是以员工的名义来完成。据悉,该公司员工在入职时,都被要求以其名义办理若干张银行卡供公司使用,密码都是由出纳设置,而公司出纳正是高同岭的亲侄子高会卿。

叔侄二人合作,通过授课将员工培养为代理人,即业务员。每当有人向公司出借资金时,使用的都是这些员工的银行卡。与借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与出借人签订联合理财协议时,也是以这些员工的名义。业务完成后,代理人会可享有代办费,代办费会根据合同期限、资金总额计算。

而高同岭自己也承认,公司不与出借人签订联合理财协议,而用公司的员工当代理人就是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出借人的资金不进公司账户,聚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够借款人要求的资金数量时(借款人要求的金额一般都是整数,聚集出借人的金额一般都会有差额),公司以代理人的名义出资补足差额。聚集出借人是公司行为,代理人实际上是代表公司与出借人签订的联合理财协议。

受河北融投破产波及 入不敷出投案自首

在本案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高同岭之所以能将非法集资的钱借给18家公司,担保公司担任了重要角色。

据高同岭所述,将出借户聚集打包,整体向外出借,由公司的员工代表出借户向借款人出借款项,由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员工作为出借户的代理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借户与公司员工签订联合理财协议,约定年息。整套流程的实现过程中,除了14%的高年利率吸引客户出资外,主要是有大型担保公司作担保。

但是2014-2015期间,国内众多担保公司集体陷入了资金链断裂、挤兑风波和兑付的危机,爆雷现象层出不穷。

这也成为了该案件的转折点,担保公司不能再为借款人担保,借款人的资金链由此断裂,无法向出借人还本付息,而高同岭的公司友信投资就不得不垫付部分出借人到期的利息。

久而久之,友信投资账面资金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和偿还出借人的本金,2017-2019年期间,友信投资被多名出借人起诉,据天眼查显示,友信投资目前仍有10起涉民间信贷纠纷的案件处于民事一审阶段。到2019年7月,高同岭主动投案自首。法院查明,友信投资涉及集资人数共590人,集资金额近1.4亿元,返本金额为1354万元,返息金额为3174万元,实际损失金额为9432万元。

银行退休员工犯罪频现需警惕非吸套路

财经网金融梳理发现,近年来,银行退休员工“再就业”实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层出不穷。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21年至今,涉及银行职工非法吸收存款罪的8起案件中,有4起当事人都是银行机构的退休员工。银行退休职工在金融机构从业的经历、对于融资的了解,为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此外,就非法吸收存款罪案件来看,近几年也在飞速增长。据司法部官网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迈上新台阶》一文统计,2020年底,在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刑事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关键词,刑事案件文书数量为55037份,其中,2017年裁判文书9567份,2018年裁判文书10899份,2019年裁判文书13169份。

除了高利率的诱惑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另一特征是,上当受骗的源头多为亲朋好友介绍。据高同岭的侄子高会卿所述,最初公司会通过宣传手段吸引一部分存款,后来有了客源之后就不需要再做宣传讲解,都是亲朋好友相互宣传介绍来的。

对此,北京天岳律师事务所聂成涛律师提醒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都有很明显的特征,比如承诺保本高息,对外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即普通大众等,归根结底就是用诱人的虚假宣传或项目,吸引投资者投资。而普通老百姓对这些虚假宣传有时候无法分清,盲目相信销售人员的承诺,导致无法收回本金。因此,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高息诱惑,不要乱投资,投资之前要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银保监会消保局也多次提醒提醒社会公众,要对非法集资宣传保持警惕,要做到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不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不轻易投资不透明或不了解的产业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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