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力推理财子公司“南向通”理财产品 投资者认购热情高吗?

2021-09-18 11:34: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下称“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银行理财子公司“南向通”类理财产品正在募集中,当日将有5只产品同步运作。

9月17日,记者以“南向通”为关键词搜索中国理财网发现,已经有6只以“南向通”命名的理财产品,其中5只由中银理财发行,1只由工银理财发行,产品均为公开募集的封闭式净值型产品,投资币种涵盖人民币、港元和美元,起购金额为1人民币/港元/美元。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孟祥娟表示,“南向通”推出后将与现有投资渠道互为补充,没有突破现行框架,而通过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的机制创新,从操作层面简化投资流程。居民通过定向理财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对于全球理财资产的配置需求。

理财子公司如何参与?

所谓“南向通”,是指境内投资者经由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在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9月15日,央行答记者问时明确,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理财子公司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属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不过,根据外汇局最新发布的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理财子公司位列其中,即理财子公司为QDII。其中,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工商银行(工银理财)额度分别为30亿美元、28亿美元。

9月16日,中银理财方面表示,中银理财根据集团“十四五”规划要求,专门制定了助力“南向通”的四大目标,重点突出理财支持跨境金融、财富金融、绿色金融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主要包括:顺利完成“南向通”项下债券交易,打通跨境投资新渠道;发行“南向通”人民币、美元、港币理财产品,丰富财富金融特色产品体系;通过“南向通”渠道完成跨境绿色金融债券投资,落实绿色金融理念;同时,在首批“南向通”投资者中争取不断扩大交易量,大力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支持中国优质企业“走出去”的融资需求。

在产品设计方面,为老百姓提供更丰富的跨境理财产品,特别是在西方经济体零利率、负利率的环境下,利用中资美元债、点心债的投资机会,配合外币掉期保值交易,开发多币种、多形态、多类别资产的外币产品。

在投资方面,基于QDII、RQDII投资管理经验,深入挖掘储备“南向通”热点资产,重点支持符合ESG理念、符合“双碳目标”、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

“‘南向通’对于促进资本流动有着积极意义,可以支持境内机构更便捷地‘走出去’配置全球资产。这不仅有利于满足实体经济更加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也为内地理财客户带来更加多元化的投资理财机遇。”中银理财董事长刘东海日前表示。

投资者认购热情高吗?

9月17日,记者查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APP发现,目前中国银行正在力推中银理财的“南向通”类理财产品,2只在首页展示;工商银行APP未查询到工银理财的“南向通”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APP显示,中银理财的5只产品被分为8只销售(其中,3只被拆分为A、B份额,共6只),产品介绍显示,此次5只产品的募集规模上限并不高,人民币产品均为5亿元,美元产品均为1亿美元,港元产品为1亿港元。

从业绩基准来看,同期限产品,港元产品收益率低于美元产品收益率,370天期产品收益率分别0.40%-1.00%和1.50%-2.00%。2只人民币产品收益率分别为4.35%、4.50%,投资期限分别为360天、550天。

这8只产品募集起始日期为9月16日或17日,截止日期均为9月23日。截至9月17日记者统计时,8只产品投资者认购均过半,美元/港元产品认购额度均接近80%。

这些产品如何收费?以370天投资期的美元产品为例,产品档案显示,固定管理费(均为年化)为0.10%、销售服务费我0.20%、托管费为0.07%,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无认购费。

在具体投资策略方面,上述370天投资期的美元产品档案显示,该产品审慎选择符合市场趋势的一种或多种投资策略,根据市场周期变化,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外汇交易工具,将募集的外币资金配置于境外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市场,综合境外多样化投资策略,努力增加投资组合价值并合理规避风险。同时,将积极参与债券“南向通”,发挥理财资金在资产配置上的优势,围绕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支持中国优质企业“走出去”。

上述产品还有一些投资限制,如投资于单只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本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占组合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境外基金类产品,应选择与银保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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