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杨梅施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财险衡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杨梅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10月8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杨梅施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财险衡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杨梅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