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杉杉控股的股权转让交易终止后,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上海中静(实业)集团(下称“中静集团”)又找到了新买家。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静集团日前已与深圳正威集团签订转让协议,向后者出售其所持徽商银行约19.77亿股股份(包含内资股及H股),转让总价高达160亿元。
相较于2019年中静集团与杉杉达成的框架性转让协议价格,新买家正威集团的出价要高出近40亿元。如果股权转让最终成功,正威集团将成为徽商银行新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约14.23%。
大手笔交易160亿元
据港交所披露易11月10日信息,中静集团所持徽商银行H股股份权益的性质有所改变,原因是“你已就出手你持有权益的股份订立协议,但无需在4个交易日内交付有关股份”。
证券时报记者进一步获悉,中静集团旗下的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静新华”)日前已与深圳正威集团签订转让协议,向其出售所持徽商银行约19.77亿股股份(包含内资股及H股),转让总价高达160亿元,折合每股约8.09元。
根据中静新华中报,该公司的主要投资项目正是徽商银行,共持有该行内资股和H股股份19.77亿股,其中包括内资股2.25亿股、H股12.46亿股。此外,公司正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恢复对中静四海实业51.65%的控股权,后者持有徽商银行内资股5.06亿股。
以徽商银行最新总股本计算,中静集团上述19.77亿股股权占该行总股本14.23%,高出该行第二大股东存保基金的持股占比约3个百分点。
根据官网介绍,正威集团是由产业经济发展起来的以新一代电子信息和新材料完整产业链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集团,近年来大力发展产业投资与产业新城开发、战略投资与财务投资、交易平台等业务,在金属新材料领域位居世界第一。
财务数据显示,正威集团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额近7000亿元,位列2021年世界500强第68名、中国企业500强第22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4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银也被称为“安徽首富”“世界铜王”。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中静四海实业的51.65%控股权已经过户给杉杉集团,根据工商信息,目前中静四海实业由杉杉集团全资控股。虽然中静集团正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恢复对中静四海实业的控股权,但后者所持的5.06亿股徽商银行内资股股份能否打包进此次与正威集团的交易,仍存疑问。
受此影响,中静集团与正威集团的交易能否最终落地也尚待进一步观察。如果交易最终完成,并取得相应股东资格,由安徽人王文银控制的正威集团将取代中静集团,成为徽商银行新的第一大股东。
清仓计划几经波折
中静集团对徽商银行股权的清仓处置计划已推进数年。
早在2019年8月,中静新华就与杉杉控股达成框架性转让协议,计划向后者出售所持有的徽商银行全部19.77亿股股份,总交易额达121.5亿元。
但这笔交易在此一年后突生变故。2020年7月,中静新华和杉杉控股先后发布公告,互指对方违约在先,致使股份转让迟迟未能交割完毕,并上升至诉讼庭审阶段。
此后,双方大打口水战。今年7月,杉杉控股发表声明称,中静新华购入徽商银行股权的资金大多来自融资,而该行股权分红并不足以支付高额的融资利息。杉杉控股在声明中表示,中静新华为要求徽商银行足额分红,利用其大股东地位在该行公司治理中处处设阻,并通过各种举报对银行管理层不断施压,却一直未能解决中静新华在该行股权低分红与融资高利息倒挂的难题。
中静新华随即回应称,对徽商银行的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不存在杉杉控股所称的“融资高利息倒挂”。中静新华在担任徽商银行股东期间,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依规进行提案及表决,完全不存在杉杉控股所称“为要求足额分红,利用大股东地位在徽商银行公司治理中处处设阻”。
激烈交锋的同时,中静集团不忘寻找新买家。今年6月底,中静新华公告称,已与港股上市公司东建国际就全部出售所持徽商银行股份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有效期为6个月的意向书。
东建国际随后也发布公告称,已与中静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据此,该公司及/或其指定实体(包括但不限于SPC基金)有意向收购,而卖方有意向出售不超过19.77亿股徽商银行的股份。不过东建国际也在公告中表示,潜在收购可能会或不会实现。
中静入股多年屡传不合
成立于1997年的徽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城商行、城市信用社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安徽省唯一一家城商行。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近1.4万亿元。
而中静集团与徽商银行的渊源,得从2007年说起。彼时,公司与杉杉集团共同重组中静四海,作为合作对外投资的平台公司入股并受让合计1.41亿股徽商银行股权。
次年,徽商银行推出高达50亿股的增资扩股计划。中静集团原计划通过受让和参与增发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但中静四海实际只通过增发再入手3亿股。
2011年,中静集团又通过旗下的休宁新华资管(后更名为“中静新华”)将安徽奇瑞汽车销售公司挂牌的2亿股徽商银行股权收入囊中。
2013年徽商银行H股上市后,中静集团继续通过中静新华在港注册的孙公司Wealth Honest不断增持。到2015年9月底,中静集团实际控制的股份数量已超越安徽省能源集团,晋升该行第一大股东。
也正因此,中静对徽商银行的持股不再被视为公众持股,这也促使该行H股公众持股比例降至24.78%,低于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最低25%的水平。
但直到2016年5月,徽商银行才公告表示“首次知悉公众持股量不足”。此后,中静集团继续大笔增持,该行H股公众持股比例也不断下降至不足16%。
中静集团与徽商银行之间的分歧、龃龉甚至矛盾也由此摆上了台面,被外界广泛关注。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双方陆续因境外优先股发行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发生分歧,中静提出的终止优先股发行、提高分红比例等临时议案悉数未获通过。
徽商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也显示,包括年度利润分配、A股上市在内的多项议案均有18%左右的反对票。
去年2月底,徽商银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新包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省外分支机构资产负债的两项普通决议案,但两项议案均有超过20%出席股东的反对。彼时有消息称,投出反对票的股东包括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