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收单监管引导渠道类别“应清可清”

2021-11-17 14:37:00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获悉,多家信托公司近日再次收到监管部门的“压降指令”,要求进一步推动“两项业务”压降。

根据上述说明,2021年各信托公司必须在2020年末主动管理融资类信托规模的基础上继续降低20%左右的压力;对于渠道业务,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应清可清”。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还要求相关信托公司上报压降计划,由信托公司高层领导亲自负责。压降计划必须包括前期工作、压降工作进展和案例申请材料等。

监管部门此前为行业设定的2021年压降目标为:融资类信托规模进一步缩减1万亿元,清理非法金融同业渠道,风险处置超3000亿元;房地产规模不会超过2020年底。

监督“两个压降”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向各地银保监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两项业务”压降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信托公司渠道业务和融资业务减压。

一方面,要求加大对信托渠道业务的清理力度。文件指出,2021年是过渡期资产管理新规整改的最后一年。各信托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清理现有渠道业务的力度。年底前,他们必须能够清理所有渠道。原则上,渠道信任项目到期后不能续签。如果尚未到期,应加强与客户和交易对手的谈判,争取提前终止。对于确有困难且年内无法完成或清理的渠道项目,应向监管部门申请案件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另一方面,要求持续减少融资性信托业务。文件重申,各信托公司要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压降计划,确保完成信托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新增融资业务要遵守法律法规,彻底识别底层资产,不能“假投真融资”,以投资为名进行融资,规避额度管控。

在督促完成压降任务的同时,风险防控工作不能松懈。监管部门向信托公司强调,要协调好“两项业务”的压降和风险处置,持续关注房地产业务领域的风险,确保不会因处置风险产生新的风险。

推压下降已经快两年了。

近两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全力监管信托公司的“压降”。

2020年上半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号文,对信托公司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工作目标。重点是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力度;对压降托管通道业务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信托公司对严重违法违规、不合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减轻压力。

本报此前报道,监管部门制定的2020年信托公司压降计划是全行业对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融资类信托压降1万亿元,2019年底对渠道类信托继续压降2万亿元。

2020年年中,各大信托公司接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窗口指导,明确了各信托公司减持的具体规模

监管部门表示,压降渠道业务和融资信托业务不仅过去需要压力,现在和未来也是如此。监管政策不会全面阻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而是会逐步降低非法融资业务规模,鼓励其优化业务结构,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托原有业务支撑其业务发展。

据中国受托人协会官方数据显示,自2020年三季度监管明确要求减持融资类信托以来,融资类信托规模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已降至4.13万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5.92%;融资类信托占比降至20.02%,同比下降10.27个百分点。

严禁伪造非法调表数据。

在今年2月7日召开的2021年信托监管会议上,监管层明确传达2021年将继续“两压一减”,主要包括:融资类信托规模进一步缩减1万亿元,清理非法金融同业渠道,风险处置超3000亿元;房地产规模不会超过2020年底。

业内观察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年底发文重申压降任务,这应该是为了确保各大公司能够顺利完成年初设定的压降目标。2020年,部分信托公司未能顺利完成压降任务,也在内部会议上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在后续检查中,监管部门还发现个别信托公司采取了一些非常规操作来完成表观压降数据,在这份文件中也给出了特别警告。”

记者了解到,在新发布的文件中,监管部门要求各信托公司严格检查内部情况,严禁违规增设信托通道业务、违规调表、虚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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