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证监会发文称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以下简称《工作准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简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证监会强调,修订《工作准则》1《底稿指引》是为了贯彻落实《证券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原则。
修订《工作准则》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保荐机构对拟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债或存托凭证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质量。
《工作准则》曝光稿共十一章八十七条。主要修订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更好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和尽职调查中实施注册制的基本要求;二是补充一些原《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未涉及的尽职调查事项;三是将保荐人的“保荐”职责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投资价值判断中的前瞻性作用;四是明确保荐人向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的内容,在评估相关工作充分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可以合理信任,但需进一步核实。同时明确保荐人应当合理使用第三方外部机构,法律责任不得外包,不得通过聘请第三方减轻或免除保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修订《底稿指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
《底稿指引》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审查材料;二是增加核心阶段对工作底稿的要求;三是增加相关论文的分析验证流程。
此外,修订后的《底稿指引》是保荐人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准备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为了提高可操作性和灵活性,论文目录的具体内容由自律规则规定。
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