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银保监会连续披露了多张云南银保监局开出的批复,多为关于辖区内农村金融开出的关于专项债补充资本股权变更的批复。
在收到批复的九家金融机构中,包括7家农信联社,分别为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两家农商行,云南瑞丽南屏农村商业银行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
上述9家金融机构获得资本补充的方式相同——由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不同规模的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入股。入股完成后,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将持有上述农信联社的绝大部分股权。
公开信息显示,9月22日,云南省、安徽省相继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了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事项后,2000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收尾。
公告显示,云南省将发行2021年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1 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发行总额为44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拟专项用于支持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昭通市共计5个州市的9家中小银行发展。银行数量与债券数额均与此批批复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