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暂纳入医保

2022-03-31 10:40:00 来源:新华社

3月29日专电 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3月25日起,北京市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暂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仪器)零差率销售。目前最高指导价7.87元/人,抗原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3.5元/次,总检测费用不得超过11.37元/次。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及部分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3月25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列为甲类项目,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和报销,价格、联网、采购、支付等各项相关工作协调推进。

据悉,北京市基本公立医疗机构和基本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购抗原检测试剂,零差率销售。最高指导价不超过当前省份的最低选定价格,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最高指导价7.87元/人。此外,抗原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为3.5元/次,并规定不得上浮,且上浮幅度不限。总检测费用不超过11.37元/次。而且,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据统计,北京市共有零售药店5000余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662家,具有销售抗原检测试剂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406家。并鼓励和支持通过其他渠道采购低于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购价格的检测试剂,限价加成不超过10%,即抗原检测试剂在本市具有销售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最高销售价格不超过8.66元/人。

此外,北京市医保局还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药品,即尼玛替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安博韦单克隆抗体/罗米韦注射液、新冠肺炎人免疫球蛋白静脉注射液、疏风解毒颗粒,暂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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