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消息,辽宁省4月14日拟发行135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简称“中小银行专项债券”)。
这些材料披露了更多的细节。辽宁金控作为项目主体,将募集资金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压力较大。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下,中小银行业务发展、坏账核销都需要消耗资本,补充资本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加。其中,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金是中小银行较为理想的方式,有助于增强其信用能力。
8个月后,辽宁省重新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券。4月7日,辽宁省披露发行材料,拟于4月14日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券。本次募集资金将由辽宁金控投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中小银行,用于补充资本金。专项债务资金本息偿还来源于辽宁金控取得的股权分红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
具体来看,辽宁金控分别向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注资20亿元、30亿元、30亿元、25亿元、30亿元,股份占比分别为51.37%、52.27%、41.44%、41.30%、59.94%。
辽宁金控表示,将积极参与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行使出资人职权,督促中小银行提升和优化经营管理水平。
2020年首次提出中小银行专项债券。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随后,财政部安排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支持20个地区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告诉记者,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金是一种过渡性方案。地方政府未来可以通过现金分红、股权增值以及后续的市场化转让实现收益平衡和退出,从而优化中小银行的股权结构,在政府的帮助下帮助中小银行化解风险,使其在经营中逐步步入正轨。
华泰证券集合团队认为,今年社会融资信贷增速有可能回升,银行资本消耗可能增加。从去年年底开始,很多银行都发行了资本补充工具。特别债务有助于缓解信贷供给的资本约束,从而消除金融支持实体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