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报获悉,自去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来,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率,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近期多地银监局开展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整改“回头看”。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检讨”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改善金融机构(法人)“三会一楼”组织架构现状;促进银行和保险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和行业内部制度的培训和宣传。通过持续集中整改,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提高金融机构合规和内控水平,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工作涵盖银行、保险等法人机构,主要采取机构自查的方式。
具体来说,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回头看”要点,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坚持即查即改,即立即改。重点自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和责任边界,全面掌握金融机构(法人)“三会一楼”组织架构现状,重点检查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增强各治理主体履职效能。
各地银监局通过“回头看”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董事长、监事、行长(总经理)的离任和任职情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根据《准则》的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的行长(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决定任免。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总经理)。为明确管理者的职责,加强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董事长和总裁(总经理)是否分开设置,成为本次“回头看”工作中自查的重要内容。
据悉,为规范独立董事履职和保障机制,各地银保监局开展的公司治理整改“回头看”还将安排银行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的设置、比例和职责,突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也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次“回头看”工作中,各地银监局将全面探索银行保险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激励约束机制的健全性、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是否到位、绩效薪酬的收回和扣减是否真正落实,促进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
此外,根据“回头看”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和行业内部制度的培训宣传,认真落实公司治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一批新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