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供隔离保险 但金融创新要有底线思维

2022-05-27 14:45: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由于有效降低了消费者意外隔离造成的经济损失,且保费低廉,“隔离险”近两年开始流行。然而,随着今年疫情的蔓延,很多消费者反映,真正索赔不是那么容易了。

这种特殊环境下诞生的创新产品受到了舆论的质疑。“不符合中高风险区域划分”“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最近,多家保险公司因为“隔离险”拒赔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说句公道话,——保险公司拿保险合同来说明拒赔理由也是有道理的。消费者认为应该以“实质隔离事实”为依据,而不是根据保单条款玩“文字游戏”。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仅从保险合同本身来看,保险公司拒赔有其自身的正当性;但从合理的角度来看,由于保费较低,理赔范围存在诸多限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由于条款解释不清而令消费者不快,最终导致理赔结果与消费者投保时的预期出现巨大偏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有保险公司呼吁不公:疫情反复严重超出公司预期,导致在当前特殊情况下,原本触发“隔离险”的理赔条件发生转移。随着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件激增,在一定条件或压力下住宿赔偿的增加(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但由于某些原因,最终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赔偿),使公司失去了全部的“隔离险”。即便如此,它仍然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投诉。

此举表面上是把一件“好事”变成了坏事,但内在却需要保险公司深刻反思创新的边界和底线。

任何金融创新都要有底线思维,这首先体现在风险防范上。一方面,消费者对隔离期间经济损失的赔偿需求确实存在,保险公司迎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意识值得肯定;另一方面,从产品定价的逻辑来看,企业忽略了潜在的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导致“低价策略”带来的理赔局限,将企业一步步推向舆论风暴。

对于现有的和潜在的风险,保险公司必须有忧患意识和清醒的认知。多家经营“隔离险”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都表示,“隔离险”的定价主要基于当时疫情的大数据定价,其定价符合监管要求和精算标准。事实上,当时海外疫情相当严峻,保险公司对“隔离险”的风险暴露并没有充分认识和预测。“草摇树叶,知鹿已过,风吹草动,知虎要来。”保险公司在创新之前,一定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势会是什么。

其次,底线思维还体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事实上,今年2月,针对“隔离险”虚假宣传、理赔难等问题,银监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了多项规范要求。在严格的监管下,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比如预留一些准备金或者资金,以应对创新过程中不可预知的风险。尽量在满足市场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经营效率之间做好平衡。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重新审视“隔离保险”:在设计产品时,他们是否充分测试了极端条件下的情景

“只有不能投保的价格,没有不能投保的风险”,除了保障财产、人身疾病和意外等损失外,保障风险导致的停产、停工等利润损失也在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范围内,这是保险发挥其社会风险管理功能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个角度来说,“隔离险”是可以有的。但保险公司必须以保险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兼顾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合理设定保费、保额、责任免除和理赔条件。

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要规范创新。对于管理部门来说,相应的监管也要跟上。一方面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不实际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另一方面,优供给,推出激励政策,引导公司真正实施创新。必要时进行整改,该停的停,该鼓励的鼓励,促进保险机构诚信合规经营,牢牢守住对消费者负责的服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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