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旭批字[2022]第107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2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
公司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3号等相关规定,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