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规定,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时间已不足半年,商业银行加快了整改步伐。
近日,多家银行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了调整,部分产品的赎回规则由“T 0”变为“T 1”,快速赎回限额由5万元/自然日调整为1万元/自然日。
招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调整旨在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现金新规等监管文件精神,对系统进行优化整改,对产品运行和清算机制进行相应调整,同步提升客户持仓体验。”
多银行调整现金理财产品申赎规则
近日,兴业银行发行《关于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公告》,“现金宝4号”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调整。
公告称,兴业银行计划将该产品由之前的“T 0”调整为7月29日“T 1”工作日确认的现金理财。
此前,投资者在工作日15336045之前买入,当天即可计算收益;调整到“T 1”后,投资者在173,336,000个工作日之前买入,在下一个工作日计算收益。
赎回规则方面,之前,投资者在15:45工作日之前当日到账,9336000-15336045工作日之外赎回限额为5万元;调整为“T 1”后,投资者在173,336,000个工作日之前赎回,下一个工作日到账。
此外,该产品每个自然日有1万元的快速赎回限额。兴业银行提醒,改造后一周内不支持快速赎回功能,预计8月8日后生效。
与此同时,招商银行也发布了多份关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合同调整的公告,对产品管理人规则、赎回确认时限、快速赎回金额等进行了调整。
其中,对“天天赢”、“赢宝”、“赢金多元进取”等多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赎回规则进行了调整。
产品形态方面,申购赎回确认时限由T 0改为T 1,不再支持0:00-16336030期间申购当日无限实时赎回及利息价值。申购赎回确认时限将改为T 1工作日。
“T 1”后,0:00-15:30进行申购/赎回,则“T 1”工作日到账利息/账户;15:30-24:00申购/赎回,“T 2”工作日收利息/账。账户到账时间为上午9点左右,如系统出现通讯或清算延迟等特殊情况,但到账时间不会超过当晚0点。
快速赎回业务,产品额度由非交易日5万元调整为单个自然日1万元。
招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提到,此次调整旨在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现金新规等监管文件精神,对系统进行优化整改,对产品运行和清算机制进行相应调整,同步提升客户持仓体验。
中邮财富管理投资经理卜振兴提到,将“T 0”调整为“T 1”,主要是对赎回压力的应对。5万元的限额调整为1万元,也是为了尽量减少频繁赎回对产品运营造成的困难。
对于1万元的快速赎回额度,业内人士表示是根据监管要求调整的。根据现金新规第十条,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提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可获得的赎回金额,并将单个自然日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个产品的赎回金额上限设定为不超过1万元。
部分机构整改压力不小
6月初,普益标准发布银行理财产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11日,现金管理产品存续458款。从2021年6月开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数量持续下降,到2021年底只有400款。
但从2022年1月开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到2022年6月初,现有理财产品数量为435款。
可以看出,整体来看,现金管理类产品在公告发布后数量明显下降,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仍处于上升阶段。
对此,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亦丰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符合客户稳健投资的诉求,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并且现金管理类理财的客户体验在收益和赎回条件上都优于货基类产品。
此外,王亦丰提到,银行借助现金管理有增加净值型产品规模的动力,因此规模上升也是需求端的体现。
某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曾对《通知》记者表示,此类产品收益率呈下降趋势。目前银行的现金管理产品规模并没有增加,但过去发行周期长的产品还没有到期,部分还有库存,只能逐步调整压缩。
可见各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的整改步伐并不相同。截至4月底,交行、招行、信贷银行三家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占比平均降至30%以下,已提前完成整改任务。大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现金融资比例已稳步降至40%以下。
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加快整改的同时,频繁推出替代产品,以满足现金管理产品压力下降后释放的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的需求空间。
其中,利用超短期理财产品替换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需求,是目前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的主流做法之一,其中包括最低持有期的净值型产品和短期定开产品等。
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多家理财公司陆续尝试推出了品类丰富的短期限理财产品,一大批持有期一周、双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开放式产品纷纷现身市场。
兴银理财现金管理部负责人表示,从满足客户流动性需求的角度来看,每日开放申赎的短债产品和现金管理产品比较相似。
同时,上述负责人提出,二者的不同点在于,短债产品由于不受《通知》的约束,更容易做高收益、做大规模。但值得注意的是,短债产品采用市价估值,净值波动可能会高于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现金管理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