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万亿基金念叨“紧缩咒”的影响有多大?

2022-09-02 10:45:00 来源:中国基金报

备受市场关注的“固定收益”基金迎来新的监管要求。

记者独家获悉,近日,基金业协会要求所有混合型基金、二级债基基金(同业存单除外)的基金经理原则上应具备一年以上权益类产品投资管理经验或权益类资产研究经验。

偏债混合型基金和二级债基是“固定收益”基金的主力。这一要求意味着,只做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后,不能单独管理“固定收益”类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符合此前“基金组合权益投资比例超过30%的基金不得以'固定收益'名义宣传”的要求,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收益'产品,使其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今年上半年“固定收益”基金净值波动加大,监管从产品条款明细、对外宣传口径、基金经理资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固定收益”基金。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明确的措施。也有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持有体验。

万亿“固收+”产品

欢迎对基金经理的新要求。

随着“固定收益”产品总规模突破万亿元,基金业协会在公示口径收到监管要求后,也对“固定收益”基金管理人的注册提出了最新要求。

据多位业内人士反馈,近期,基金业协会要求,除同业存单外,所有混合型基金、二级债基基金的基金经理原则上应具备一年以上的权利类产品投资管理经验或权益类资产研究经验”。

由于偏债混合型基金和二级债基是“固定收益”基金的主力,这一要求意味着,只管理过债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以后不能管理“固定收益”产品。

同时,根据要求,由两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的,至少需要一名基金经理符合要求:同时,权利类产品的投资管理经验定义最大最广,可转债、权益类的FOF经验也可算作相关管理经验;研究经验等价类比;并且产品的投资标的可以穿透。

“具有特定权利产品的投资或研究经历,包括股票型、偏股型、混合型、QDII、被动指数权益类;它还包括可转换债券和股票FOF产品。”据知情人解释。

上述人士表示,近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实收到了基金业协会的最新通知,要求新注册的混合型基金或二级债基基金的基金经理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的权利类产品投资管理经验。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新规相当于对“固定收益类”基金经理的资格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避免了一些不具备直接投资权的基金经理成为“固定收益类”基金经理。对于公司未来新布局的“定增”基金,选择的基金经理要么同时具备股票和债权管理经验,要么采用双基金经理制。

“确实听业内人士说,一些基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已经陆续接到基金业协会的通知。新规定是在新旧的基础上制定的。混合型基金、二级债基的新任基金经理需要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没有要求自查股票型产品基金经理过往管理经验的通知。”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但也有人反映,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新上报的产品需要先注册为基金经理,也就是说目前上报审批的混合型基金和二级债基已经获得了注册。

可投资于股市和债市的“固定收益类”基金,常被称为“可进可攻,可退可守的稳健投资产品”。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最新的监管措施有望凸显“固定收益”基金的本质,避免一些只有纯债经验的基金经理来管理。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新规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只管理过纯债的基金经理直接掌管“固定收益”基金。

“个人认为对行业影响不大,基金公司的投研体系一般都有渐进式的人才培养机制。‘固定收益’基金经理一般是从管理纯债基金开始,然后接触可转债投资,再进一步做股票投资。之后开始做‘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验丰富后才能晋升基金经理。按照这种晋升路径,他们基本可以满足目前监管提出的具有一年以上权利产品投资管理经验的要求。”他说。

此外,上述人士还认为“固定收益”基金这个术语本身就比较口语化,不够严谨,会让投资者误解为是在纯债的基础上增加收益。实际上,这类产品在投资中增加了加权资产,净值波动会相应增加,但不能保证100%的收益增长。还是要严格按照一级债基、二级债基、偏债混合型基金等基金合同中的名称来定义产品。

另一位业内人士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监管机构提出要有管理权益类资产作为“固定收益”基金的能力,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过去,基金公司在安排基金经理时,通常采取股票和债券基金经理匹配的模式,或者选择一位具有管理股票和债券能力的基金经理来管理‘固定收益’基金。但在前几年‘固定收益’产品非常火爆的时候,确实发生过一些纯债基金经理直接管理‘固定收益’基金的情况。”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另有业内人士透露,早些年有部分纯债基金经理单独管理“固定收益”基金的现象,权益仓位直接让权益投资部提供策略。但随着近年来基金公司大力布局“固定收益”基金,不少基金经理逐渐积累了权益类资产管理经验,这种现象也有所减少。

据记者业内了解,目前基金公司中股票和债券兼得的基金经理仍不在少数,不少“固定收益”基金采用股票和债券双基金经理的模式。但对于人力有限的小基金公司来说,双基金经理的配置并不困难。新晋升的研究员即使是基金经理,也可能因为基金经理资质不够而难以进入银行渠道的准入名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能够同时管理股票和债券的基金经理并不多。基金公司通常安排两名基金经理做‘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分别管理股票和债券资产。”某黄金公司人士表示,对于大中型基金公司来说,最新的要求影响不大,但对于小型基金公司来说,可能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

此外,业内也比较关注券商资管、银行理财等其他大资管机构的股权投资经验是否也可以纳入资质范围。

更突显“固收+”基金的本质

更值得业内关注的是,目前随着产品条款细节、对外宣传口径、基金经理资质等要求逐步规范,曾经“审批慢”的偏债混合型基金也逐渐放开。据悉,目前新规则下的首批偏债混合型基金,包括博时、博时等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已经获批,该类产品权益仓位在10%-30%之间。并且近期会有很多产品正式发布。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以前的“固定收益”产品相当杂。

“目前新上报的偏债混合产品都是按照10%到30%的股票仓位比例来申请的。”一位产品人士也表示,我们之前报道的“固定收益”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正在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修改产品细节。核心的修订要求是权益仓位严格限制在10%~30%,可转债和可交割债券也归入权益类资产。

对于“固定收益”产品的新规范,很多业内人士都非常认可。很多人表示,去年银行渠道“固定收益”基金代销非常火爆,“理财换人”经常被作为宣传点。因此,这些产品吸引了许多以前由银行理财的客户,而这些投资者普遍风险偏好较低。随着市场的动荡和“固定收益”的丧失,这些客户的不满情绪不断积累,因此投诉也很多。

他进一步表示,当初鼓励发展“固定收益”类生产基金,因为这类产品可以承接净值化转型下银行理财急于寻求替代的庞大客户群;另一方面,利用一定比例的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也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比例,鼓励长期机构投资者入市。但是,在“固定收益”生产基金的宣传、推广和发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引起了监管的重视和约束。近期多项规范“固定收益”基金的措施更有利于此类产品的健康发展。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今年上半年“固定收益”基金净值波动加大,监管从产品条款明细、对外宣传口径、基金经理资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固定收益”基金。这背后是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类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清晰。限制仓位可以减少净值波动,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持有体验。

“可以说,‘固定收益’产品将迎来一个新时代。”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固定收益”产品诞生的初衷是承接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P2P退出历史舞台、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追求稳健投资产品的需求。此次规范“固定收益”基金业务,将使此类基金回归其原有的风险收益特征,突出其稳健性,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的匹配度,更有利于“固定收益”产品的发展。

一位市场人士透露,在住房不炒、资管新规的背景下,投资者布局“固定收益”产品的需求依然十分旺盛。只要业绩扎实,“固定收益”类产品还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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