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达国际已经决定不再根据新的MiFID II规则将研究成本转嫁给投资者,而是在与客户进行广泛讨论后吸收成本。在今天发布的一份声明中,富达表示,无论投资工具,客户类型或地理位置如何,它都不会将客户账户费用用于研究。
“我们决定吸收外部研究成本反映了我们为客户的最佳利益不断采取行动的愿望,”富达欧洲股票公司首席信息官Paras Anand表示。
“我们最初决定实施研究支付账户(RPA)方法的一个关键部分是我们希望建立一个能够平等对待所有客户的模型,无论他们是否被MiFID II规定所捕获。”
富达证实了其去年10月实施佣金分享协议(CSA)和RPA模式的意图,当时该公司强调辩论过于关注资产管理者如何支付研究费用,而不是资产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成本。
“压倒性的行业共识一直是不接受RPA模式,这反过来意味着我们的客户在大多数情况下将面临不成比例的运营和报告后果,我们要保留这种方法,”Anand补充说。
“这些客户面临的挑战和效率低下并不是我们设想的,所以我们决定转向富达资助的研究模式,从2018年1月3日开始实施新政权。”
事实证明,处理单独的研究付款是MiFID II下资产管理者最困难的任务之一。最初,买方公司预计会采用CSA / RPA模式,因为在利润受压的情况下吸收成本似乎不太可能。
然而,各种主要资产管理公司去年确认计划吸收MiFID II下的研究成本,包括摩根大通资产管理公司,先锋公司,M&G公司和木星资产管理公司。
“富达将他们之前将研究成本转嫁给客户的计划的逆转应该不足为奇。ERIC(电子研究交流中心)的联合创始人克里斯·特恩布尔(Chris Turnbull)表示,最初的方法是将收费与业绩联系起来,这是令人钦佩的,但最终证明这个行业的方向并不令人满意。他指出那些选择不吸收的公司研究成本将与大趋势相悖,这将成为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标准。
“这是大公司拥有的灵活性的另一个例子,而资源较少的公司将以他们消费研究的方式牵手,并且在为客户增加价值方面面临严重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