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银行只是Jet Airways的贷款人,不参与或负责公司的管理,并且即时破产程序的启动只是根据贷方可用的法定权利解决/恢复的一种方式。这就是印度国家银行(SBI)最近在一封信中向孟买证券交易所(BSE)提出的要求。
那么是什么导致银行财团接近国家公司法法庭(NCLT)?6月18日,BSE就Jet Airways决议案的进展提出了疑问。SBI于6月19日详细回复了查询。
答复称,由于运营亏损导致Jet的财务状况疲弱,银行正在努力寻求最后一年的可行解决方案。作为工艺顾问,SBI Caps和McKinsey被捆绑在一起。
SBI表示,作为投标过程的一部分,4月8日有兴趣参与者寻求投资Jet Airways的EOI(意向书),并在广告宣传后,Etihad,NIIF,TPG Capital和Indigo合作伙伴在4月表达了他们的兴趣。 10,招标过程结束的那一天。
在竞标结束后,与阿提哈德和其他潜在投资者举行了会谈,以寻找在Jet Airways注入资金的方法。
信中指出,阿提哈德曾寻求某些放松,例如公开要约的动摇,保证飞行时段,以及放款人无权适应海湾航空公司寻求的放松。该信明确指出,就阿提哈德提出的条件进行谈判是不可行的。
此外,履行机构表示,由于无法制定可持续计划,两名业务债权人已经与NCLT接洽,成员银行原则上也同意通过破产和破产法院(IBC)寻求解决。
除此之外,该信还表示,Jet Airways有责任根据SEBI(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第30条披露所需信息。
该信最后指出,贷款人无法查阅/评论该条款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贷款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即时CIRP并保护他们的利益。
SBI主席告诉印度今日电视台,NCLT是贷方的最后手段。值得注意的是,3月份SEBI已收紧收购公开要约的收购守则,这一决定影响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PJSC投资Jet Airways(India)Ltd。的计划。如果收购公司,可免除公开要约。上市公司中只有26%是在允许银行,贷方和金融机构进行变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