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的一则公告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公告称:“自12月1日起,海关对出口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列支敦士登等不再给予中国关税优惠的国家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有人认为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正在取消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也有人认为这会影响中国的出口。更有甚者,“补脑”制造了新的经贸摩擦。真相是什么?
先说最惠国待遇。从字面上看,“最惠国待遇”似乎意味着大量的优惠待遇,但事实并非如此。最惠国待遇是现代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正常贸易关系待遇。目前,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都与中国有最惠国待遇关系。即使一些国家在某个时候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对中国征收关税,也没有完全取消最惠国待遇。
我们来谈谈普惠制。与最惠国待遇相比,普惠制中“利益”的含义更强、更实际。一般来说,发达经济体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等关税待遇,发展中国家也可以相互给予优惠待遇。在这种待遇下,受益国可以根据受益国的发展情况适时取消,这就是业界通常所说的“毕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欧盟(包括当时仍是欧盟一部分的英国)和土耳其于2015年1月1日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加拿大、瑞士和列支敦士登于2014年7月1日取消。乌克兰早在2012年就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换句话说,这份公告中提到的国家已经在几年前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有理由说应该是几年前砸的出口。然而,事实是,即使取消普惠制待遇,中国的对外贸易近年来仍保持稳定增长。今年前10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2%,比2019年增加1300亿元。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帆介绍,这次海关不再发放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只是海关的一种“技术处理”。
其实这已经不是海关总署第一次发布类似的公告了。在10月份的公告中,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对出口至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3个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公告很清楚。如果出口到上述国家的货物的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书,他可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在中国,原产地证书已经自行打印,整个申请过程不需要离开家就可以完成。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只有三个: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能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事实上,得益于中国与越来越多的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优惠的关税安排。例如,中国和日本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立了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协议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后,企业可申请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约定税率。
业内人士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等合作成果,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不断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创造新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