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审计署近期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燃料油公司(以下简称燃料油公司)存在倒卖进口原油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核查调查。
经核实调查,2006年6月,燃料油公司以“混合燃料油”名义向山东华斌集团销售进口原油40万吨,导致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多年来,中国石油累计向115家炼化企业销售进口原油1.795亿吨。在此期间,中石油主要领导严重失职。中国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鼓励非法炼油企业盲目发展落后产能,鼓励部分地方审批非法炼油项目,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流失,严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问题认真调查,中石油党组负主要责任,燃料油公司负直接责任,中石油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中石油相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相关负责同志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相应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追缴了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的非法利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查处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的重大意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